即使李东生屡屡增持,政府补助金受到影响频现,依然无法抹去部分价值投资者对TCL集团的所谓种族主义和误会。 对于那些寄予厚望TCL集团,指出公司价值被高估的投资者来说,TCL取得的巨额政府补助金十分不利于公司股价的提振,例如51亿元委托贷款的债务免税。但同时,政府补助金这笔算不清的糊涂账也有硬币的另一面,让不少价值投资者望而却步。
TCL集团正是倚赖名目繁多、无法求证来源的政府补助金构建盈余调节。巨额政府补助金的华锦之下,是TCL主营业务并不太给力的现实。
会计学处置众说纷纭 TCL集团6月19日公告称之为,其有限公司子公司华星光电将来自浅超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浅超强科技)的51亿元债务免税确认为与资产涉及的政府补助金,并证实为递延收益,在涉及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,算入当期损益。 TCL集团51亿元委托贷款债务免税否应当归入政府补助金,有一点厘清。
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金》(2006)规定,政府补助金是公司从政府使用权获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,主要为财政拨款、财政贴息和税收归还,但是不还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放的资本。政府补助金特征有二:一是无偿性、有条件;二是必要获得资产。 不存在财务艰难的债务免税限于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》:涉及利得必要重复使用算入当期损益。
也就是说,债务免税不牵涉到资产必要移往的经济反对,不不应视作政府补助金。 截至2010年底,华星光电注册资本100亿元,由公司与浅超强科技按55%:45%的比例联合出资,项目总投资245亿元,差额部分由华星光电向银行贷款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问题。
2011年9月,浅超强科技将其持有人的华星光电15%股权转予三星电子。 2013年5月,TCL集团以31.8亿元取得浅超强科技持有人的华星光电30%股权。
自此,TCL集团持有人华星光电85%股权,三星电子持有人1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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